2023/9/1 17:09:37
她是在同学聚会上遇到他的。
小学到中学,他们一直是同学。那时候,他那么不起眼,瘦弱细小,一个弱不禁风的少年,像一颗丢在角落里的草芥,没有人把他当回事。几年没见,他变得成熟儒雅博学,是刚刚学成归国的医学博士。在一帮同学中间最出色。
她盯着他,忘记了淑女的风范,一直看得他手脚都没有地方放了。有些不好意思地问她:“你是不是不认识我了?”
她的嘴角向上牵了牵,轻轻绽开笑靥:“怎么会呢?我一直记得你,那时候你是班上最害羞的男生。我有一些私人问题想请教你,一会儿散了我们去喝茶。”
大家起哄说:“现在只有你们俩还是单身,要好好谈谈啊!谈出结果,别忘了请我们大家吃糖喝酒。”
她的脸瞬间红了,笑骂:“瞧瞧你们这些人。一点都不厚道。”她偷偷地看他,他并没有急赤白脸地反驳,她的心稍稍安了一点。
散场后,她带他去“半岛听涛”喝茶,轻酌浅谈,很适宜于怀旧。多年之后,她早已知道怎样把握一份感情。她问了几个医学方面浅显的问题,他逐一解答。其实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,她对他产生了好感,刻意给自己制造机会。出于礼貌和风度,喝完茶,他送她回家。
两个人抛却了中间一段空白时间,开始交往。作为答谢.她请他吃饭。没想到,餐桌上,他的吃相令人不敢恭维,像多少年没有吃饭的样子,喝汤喝得很大声,排骨用手拿着啃,吃鱼的时候竟然被刺扎着了喉咙,然后大咳不止,眼泪都流出来了。
她忘了喝已抵至唇边的清酒,呆呆地看着他,心中狐疑:就算时光再能改变一个人,也不可能把一个受过高等教育又喝过洋墨水的人改造得这样鄙俗。她在心里安慰自己,男人是干大事业的,不拘小节也许不是什么大错。
他生日的时候,请她去家里吃饭,她很高兴,去他家里等同于一种承认吧!她特地买了名品时装,化了精致的妆容。她想,他的同事和朋友都是有识之士,她的衣饰品味要与他登对。顾及他的面子。
谁知道,她去了才知道他的客人只有她一个,盛装而至的她被他那狗窝一样的家弄得不知所措。房间乱得无处下脚,臭袜子东一只西一只,废报纸丢得到处都是,厨房的洗碗盆里有一大堆没洗的碗盘杯子,桌上的剩饭剩菜已经发出难闻的味道,洗手间里居然有女人用的香水和擦脸油。
她傻了,思维短路。饭没有吃完,就落荒而逃。
一年后,她和一个追她多年的男人结婚了,居然也很幸福。
有一次,她慕名去一家酒店吃西餐。透过落地玻璃窗。她忽然看到他。他挽着一个年轻女子进了酒店。在大堂的另一角坐定。她远远地注视着,只见他右手持刀,左手持叉,先用叉子把牛排按住,然后用刀切成小块。再用叉子慢慢送入嘴内,动作娴熟优雅;喝汤的时候,左手扶着盘沿,右手拿着匙舀,一勺一勺舀着喝,温文尔雅。
她的心倏然九转,一下子明白了他当初的用意。
爱一个人是没有错的,两个人的世界里没有输赢。只有爱与不爱。他和她在一起相处的那段时光。吃相不雅,生活不检点。那都是他表演给她看的。因为他不爱她,又不忍心生硬地拒绝她,毕竟是老同学,即使不爱,以后也难免有联系……他作践自己,不惜毁掉形象,让她主动退出,即保全了她的面子,又不会伤害她的自尊心,给她的爱一个完美的台阶。
她摇晃着酒杯里深红的液体,一滴泪落到杯里,和着醇香的酒味,一饮而尽。
爱的滋味大约就是这样,有一点酸,有一点甜,有一点苦,那是生活剥离出来的真味,是一个男人对于一个女人展现的风度。